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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外貿易規定
1989年起,匈牙利大部分進出口的產品都不受任何限制。1998年,95%的進口產品是可以自由的輸入。「自由進口」意指進口商只要通知經濟部。不過,某些產品若危及到國家安全、國際協定或對國民有潛在的危險時,經濟部長能採取限制進口措施。 匈牙利政府1990年第112號頒布外貿基本規定之政令。政府1997年第221號政令頒布後於1998年正式實施。政令包括:
為了建立國外的市場組織,在匈牙利註冊的公司可以派代表到國外、雇用外籍人士或法人為貿易代表、建立外貿代表處或分公司,或是購買外籍公司的股份。
2006/03/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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