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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 匈牙利是民主共和國。新憲法所建立的國家政治制度是配合西歐國家憲法的理念,以行政、立法、司法三權分立為基礎的議會民主,並尊重與維護人權。
總統的角色相當重要,特別是當國家處於緊急狀態。總統被國會推舉出,任期五年。總統的權力有簽署與公布法律的權力,有否定權,並有權延期或解散國會會議、任命法官與授予赦免。在軍隊中擔任最高指揮官,在國外代表匈牙利,以及接待國賓。 作為政府之首的總理是在總統的推薦下被國會推選。他負責推動與執行政府所有的施政。政府則要保證經濟和社會計畫的規畫與落實、維護國家憲法、確保民眾人權、保證法律落實、並管制武裝機構與警察之活動。 匈牙利競選系統是由比例制、政黨比例提名制、以及個人制等三種制度所組成的。每一國民有兩張選票,選民可同時投給個人候選,以及政黨提名的候選人。 行政區等級為首都、縣、市及村鎮。每一個地方行政區有自己的行政單位。地方政府有權擁有、管理與控制財產。
•總統 - 各委員會 - 國會建築導覽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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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ungarian Trade Office, Taipei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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